2022年8月2日,国家工信部以工信厅节函〔2022〕192号,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电机产品为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对象。依据相关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落实《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对电机、变压器、风机、空压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用户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
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依据相关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落实《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对电机、变压器、风机、空压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用户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本专项监察结合其他专项监察开展,不单独申报任务。2021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21年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开展监察。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